介護福祉士|國考「分科合格制度」解析、介護特定技能簽證5+1延長條件

介護福祉士國考分科制度解析、介護特定技能1號簽證延長措施

「分科合格制度(Part)」是什麼?

「分科合格制度(在日本一般稱為パート合格制度)」,
是日本厚生勞動省從2025年度(第38回)國家考試起全新導入的「部分合格」保留制度。

簡單來說,它就像多數國家考試的「保留科目」概念。
過去的介護福祉士國家考試非常殘酷,不管你考幾分,只要總分沒過,隔年 13 科全部都要重新考一次。
但新制度實施後,沒辦法一次全過也沒關係,考過的「部分科目群」成績可以保留兩年,隔年只需要補考沒過的科目就好

※圖片來源:日本厚生労働省 介護福祉士国家試験におけるパート合格(合格パートの受験免除)の導入について

這個新制度對於一邊工作一邊讀書的外國人、或是特定技能簽證的持有者來說,是極大的利多!

分科合格制度要點

◎分科(Part)方式

國家考試原本的 13 個科目,在新制度下被拆分成了 3 個 Part(濃縮為11科目群)

・Part A:基本與社會(如:人間の尊厳と自立、介護の基本、社会の理解等)。
・Part B:身心與醫療(如:こころと体の仕組み、発達と老化の理解等)。
・Part C:實務與綜合(如:介護過程、総合問題等)。

分科(Part)方式 11科目群

※圖片來源:日本厚生労働省 介護福祉士国家試験におけるパート合格(合格パートの受験免除)の導入について

◎注意事項

・不能有任何一科考 0 分
介護福祉士考試規定,即便某個 Part 成績再高,只要該 Part 裡面包含的任何一科拿了 0 分,該 Part 依舊算不合格。

・期限只有 2 年(總計 3 年內要全過)
部分合格的有效期限是「當年度算起共 3 年」(亦即有效保留 2 年)。
如果到了第 4 年你還是沒把最後一個 Part 考過,最早考過的 Part 就會過期,必須全部重來。

過去,介護特定技能1號的在留上限是明文 5 年
由於報考日本國家考試需要「3年的實務經驗」,外國人在 5 年內最多只有 2 次挑戰機會,一旦沒考過就必須在簽證到期前返國。

為了打破這個「5年的壁壘」,日本政府宣布最新運用政策:只要滿足特定硬性條件,無法一次全過的人也能特例延長 1 年(最長通算 6 年)

介護特定技能1號(5+1年)新規制

※圖片來源:日本厚生労働省 パート合格による介護分野の特定技能外国人の在留期間延長について

根據日本厚生勞動省最新發布資訊,介護特定技能1号簽證考生必須在在留第 5 年最後一次機會參加國家考試,並符合以下要求:

  1. 全科目應試:必須完整參加該次國家考試的所有 Part(A、B、C 領域領域)。
  2. 至少通過 1 個 Part:在新實施的分科合格制度中,必須拿到至少一個 Part 的合格證明
  3. 總分達到及格線80%以上:考生的總得分,必須達到該年度官方公佈之合格基準點的 80% 以上
  4. 與介護施設共同提交學習計畫書
    受入機關(就職單位的介護機構)必須協助員工制訂下一年度的備考計畫,並連同本人誓約書提交給官方審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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